第两百章 内参(2/5)
首先,五金厂是个合资厂,有港商做后盾,即便是真还不上帐了,拆分企业抵债。对建行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,毕竟不是纯国资企业。
其次,五金厂的自行车,因为薛向这个超级奸商的疯狂定价,再加上先进的工艺,一辆自行车的成本极低,利润极高,所以他有资格要求建行只先付给相当于全部售款的一半即可,而那些国企则不成了。[
一则他们效率低下,商品的利润本就极低。二则运转资本极高,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快速回笼资金,不然别说投入再生产,就是养活庞大的行政体系都成问题。
因此,国企们不可能做到先只要售得款项的一半,那样,他们压根儿法维持正常运转,但要付全款。银行定然是不可能的。因为这部分钱,毕竟是以贷款的方式支付给企业的,五金厂亦如此,而抵押则是分期的售款,便是五金厂这么强大的销售加外资保障,起先。周明仁也只肯支付一半,留下足够的风险空间。
而这些效率低下且有前科的国企们,希图要求全额借贷,银行是万万不肯的,毕竟谁也冒不起那个风险!
最后。花原地区的大部分企业都不是生产类似自行车这种大件商品的,比如先前那个造纸厂的也掺和进来,不纯是搅事儿么?过低的分期还款资金,让银行完全失去了兴趣,毕竟这会儿没有计算机联网,一笔一笔的还款明细。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工,你每月还几分几毛,也来麻烦银行,那绝对是银行的灾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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