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 没有法律效力的文书(2/2)
人家现在做的是羊行,是人力中介,用洋文说,叫HR。
肯定不能按当年那个行情来开价,但也便宜不到哪儿去。
李沐沐看着蒋茵茵的眼睛,柔声问道:“我们姐妹刚从海外回国,身边正好缺少一个处理家务事的贴身伴当,伱愿意来我家里工作吗?”
蒋茵茵小心翼翼地偷看了一眼旁边的童先生,点了点头。
“好,我看着还行。”
李沐沐转过头来,对童先生笑道:“其他厨娘什么的以后再说,这孩子我看着很喜欢,先定下来吧。先生说个实价,一次性买断,不要再跟我们开玩笑了。”
“不敢不敢。”
童先生连忙赔笑道:“您都这么说了,那我也不跟您虚报价格,一口价四百美元,这孩子加上合同文书,您一并带走。”
四百美元,换算下来差不多就是一千大洋。
“什么样的合同文书?”
“我身上正带着,给您过过目。”
童先生从自己的公文包里抽出一沓打印好的文件,李沐沐接过来看了一眼,上面的内容也很简单,就是将民女__氏无偿转赠与___,经双方确认,并无异议云云。
这张纸本身没有任何法律效力,但是在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的这个时代,这种双方签字画押的纸质文书,闹到公堂上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参考价值。
虽然新政府明文禁止贩卖人口,可是一来这要求规定不够严谨,大有漏洞可钻。就像这张合同文书里面写的,不涉及金钱,只是转赠关系。二来民间对于新政策法规还不够了解,很多老百姓还不知道新法是什么东西,依旧相信过去那套老传统的东西。
当初秦向东上任南通区警局局长,首先考虑的问题除了要打击犯罪,就是向民众普法。
只能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,新法律的推行还需要时间慢慢沉淀。
文书里的内容没有什么问题,至少是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。
李沐沐抬手叫来咖啡厅的服务生:“拿一个打火机过来。”
她拿过打火机,在童先生惊愕的眼神注视下,点燃了文书的一角。
火苗瞬间将纸张熏黑,李沐沐凑近到面前用鼻子嗅了嗅,没有硫磺的味道。但也不能说很好闻,里面夹杂着她形容不出来的一股味道。
藏在袖口的护身符在微微颤动。
童先生脸上的笑容似乎有些僵硬。
吹出一口气将火熄灭,把文书当面撕成两半。李沐沐也不去看童先生的脸色,打开钱包抽出一沓彩钞。
“文书什么的就不必了,把这孩子留下来吧。这是一千元的彩钞,请您清点一下。”
童先生看着李沐沐推过来的钱币,本来还想再说点什么,但最终还是把话咽回到了自己的肚子里。脸上重新浮起笑容:“李小姐能看上这孩子,是她的福分。”
他正要伸手去拿钱,却发现李沐沐的手还没有收回去,一抬头就看到少女脸上意味深长的微笑。
“童先生,你相信因果吗?”
“哈哈,当然是相信的,所以我才一直坚持做好事,做善事。”
“那就好。”
李沐沐松开手,端起自己面前的咖啡。
端茶送客,这是不言而喻的潜台词。
童先生自然不至于连这点颜色都没有,钱都已经拿到手了,也没有必要再和这两位看起来让他感到莫名忌惮的小姑娘继续纠缠,于是立即起身告辞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