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二章 终判决,大快人心(2/5)
天亮。
县衙点卯完毕后,衙役敲打着铜锣,喊着“县衙判决,百姓周知”的话,穿行过主要街道,听闻消息的百姓蜂拥而至,甚至连一些商贩也关了门,不做了买卖,招呼着家人前往县衙。
威武的声音,水火棍敲打地面的声音传开。
顾正臣整理好官袍、官帽,至大堂坐了下来,拿起惊堂木,轻轻拍了下,威严地喊道:“带郭家之人!”
衙役将郭典、郭善、郭曲等十余人押至堂上。
顾正臣看着变得苍老与颓废的郭典、郭善等人,冷冷地说:“句容诸多案件,可称作是郭家大案!罪魁郭典、郭善、郭曲为主谋,伙同郭家郭跃、郭渊、郭察、郭六,操纵出武城山石灰矿大案与私铸钱币案!”
“现案情已查明清楚,物证、人证确凿,人已认罪。现本官依大明《律令》,判决尔等!”
“郭典,籍没家产!”
“郭善,籍没家产!”
“郭曲,籍没家产!”
“以上三人,罪恶滔天,手段残忍,害民无数,当奏请以凌迟处死,以警后来之人!”
郭典、郭善、郭曲瘫软在地,老泪纵横。
顾正臣看了一眼三人,眼底没有半点仁慈,以他们的罪,不死不足以平民愤,不死不足以匡扶正道!
“郭跃、郭渊、郭察、郭六,为其恶党,籍没家产,斩!另有郭杰、郭宝宝、郭梁、郭俊等人为其帮凶,籍没家产,斩!”
一个个判决令人心惊胆寒。
对于郭家罪魁、恶党、帮凶,顾正臣是一个都没手软,全都判了抄家与死刑,然后补充了一句:“以上罪囚家眷,男丁悉数发边卫永远充军,老弱妇孺,安置城外,垦荒、做工自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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