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 猴王保唐僧(2/2)
“不劳师父盛意,我原有个法名,叫做孙悟空。”
“悟空?倒也合乎我宗派的禅意,既然如此,为师就再给你起一个诨名,就叫做‘行者’如何?你这模样活像一个头陀。”
“多谢师父美意,那俺老孙以后也叫孙行者了——”
神猴似乎有些不习惯唐僧这样的关怀,一眼又看到了身侧的李治。
“师父,这位小哥是谁?好奇特的相貌!”
孙悟空双眼闪烁,“火眼金睛”之下,自然也能看清李治的根本。
“悟空,此乃为师的一个族侄,听闻为师西天取经,就跟着一起出来走走,也算是增长一些见闻,九郎,还不过来见过……”
唐僧稍一犹豫,不知道李治跟孙悟空之间,应该如何称呼。
“九郎见过大师兄,在刘伯钦大哥处,小弟就曾听闻过大师兄的威名,没想到竟然跟您做了师兄弟,小弟荣幸之至!”
李治还没等唐僧为难,就赶忙走了过来,恭恭敬敬地与孙悟空见礼。
“哦,你也认识刘伯钦大哥?那就更不是外人了,不过这‘大师兄’之称是如何论起?”
孙悟空听李治说起认识刘伯钦,顿时就把他也当做了自己人,只是不理解为何一开口就称他为“大师兄”。
“这个……您是族叔收的第一个徒弟,更年长于小弟,叫您一声师兄那是理所应当的,至于大师兄嘛,以示尊重而已。”
李治暗暗捏了一把冷汗,自己也太不小心了,习惯性就脱口而出了。
如今在场这二位,无论是唐僧还是孙悟空,可都不知道后边还会不会再收徒弟的。
“大师兄,您看您是不是略施法术,清理一下这满身的风尘?你我身材相仿,如果不介意的话,稍后可以换上小弟的衣服。”
三个大男人站在这里,孙悟空更是近乎赤裸,看得李治都有些眼晕。
“嘿嘿,让师父和小师弟见笑了。”
孙悟空也不再追究李治言语之中的漏洞,急忙丢给自己一个“洁身咒”。
片刻功夫,孙悟空浑身上下变得清清爽爽,整个人都精神了很多。
在阳光的照耀下,浑身的猴毛金光闪闪,倒是颇有几分“美猴王”的味道。
“大师兄好本事,这么好用的小法术,大师兄可否传给小弟?”
李治赶忙从自己的包裹中,取出一套武士服,甚至还带了一双靴子。
说是李治自己的衣服,却是新近购买的几套,他一次还没有上过身。
“多谢小师弟,你如果想学那还不简单?像什么‘避水诀’、‘避火咒’、‘隐身术’等小法门,俺老孙这里有的是。以你目前的功力,修炼起来也花费不了多少功夫。”
孙悟空接过李治的衣服穿戴整齐,他活了这么多年,更是经历过各种大场面,见识过各种牛鬼蛇神,眼睫毛恨不得都是空的。
谁是虚情谁是假意,那是一眼就能看得七七八八,在他看来眼前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师弟,似乎对他格外的亲近?
这种感觉靠装是装不出来的,不仅仅是亲近,更多的却是崇拜,真心的想跟他交朋友那种。
事实上,对孙悟空李治完全就用不着去装,那可是自己儿时的绝对偶像啊!
“阿弥陀佛,九郎这套衣服倒是合身,可惜却非佛家法衣……”
“嘿嘿,师父这有何难?”
孙悟空轻轻一个转身,再看时之前那套武士服已经不见了,身上的正是跟唐僧所穿一个款式,只是颜色偏向金黄。
“大师兄,您这已经算是出家了,不知道刘伯钦大哥拜托我带过来的美酒,该不该再送给你?”
这时,李治又从马匹上取下两物,一个是那条硕大的熟牛腿,一个赫然正是刘伯钦让带过来的酒囊。
“嘿嘿,大哥倒是好手笔,连这等宝贝都能出手,只是不知道是给俺老孙的,还是送给小师弟的?”
孙悟空上前去一把夺过酒囊,“吨吨吨”一阵狂饮。
“好酒,好酒啊,自上次大哥来过之后,俺老孙有多久没这样痛快地喝过了!”
“阿弥陀佛,善哉善哉——”
看着眼前二人,一个举着酒囊狂饮,一个更是抓着牛腿狼吞,唐僧只好无奈地转过身去。
今日是孙悟空的脱难之日,更是在此被压了五百年,虽然唐僧不是很清楚真正的原由,却也能体会到他的几分压抑和凄凉。
因此,见到孙悟空狂饮的模样,唐僧并没有拿出师父的架子,去呵斥或者阻止。
恐怕唐僧自己都没有发现,他居然会站在孙悟空的角度去想问题,或者说,他居然无形中多了一份“柔情”?
“大师兄,你方才说什么‘宝贝’,在哪里?”
除了一条熟牛腿,就是一大酒囊美酒,看着孙悟空如此豪饮,李治不会觉得这酒就是宝贝,哪有宝贝是这么狂造的?
“小师弟,我发现你也修炼了眼部神通,可惜境界太低了,还看不出宝物的幻化,你来看——”
说着,只见孙悟空将手中的酒囊向前一托,顿时偌大的酒囊竟变成了一枚白玉扳指?
“这是?……”
李治有些不解。
“此物叫做‘储物戒指’,大哥也不算小气,出手就是一个中级的‘储物戒指’,这么秀气的外表看来不是送给我的。”
“酒俺老孙喝完了,戒指小师弟你就收下吧——”
孙悟空一甩手,那枚白玉扳指不偏不倚地,戴在了李治的左手拇指之上。
“这‘储物戒指’中的禁制已经化去,小师弟逼出自己一滴精血进去,它就成为你的了。即便被人抢了去,除非你死了或者对方境界远高于你,否则轻易打开不得。”
有孙悟空这样一位大佬在,李治这个修仙小白,倒真是能少走不少弯路。
……
西去的队伍,由一行二人变成了一行三人。
李治看到孙悟空徒步而行,自己索性也从黑马上跳了下来,跟孙悟空走在了一起,只让黑马驮着那些行李。
要说李治带的行李远比唐僧讲究的多,为了避免露宿荒野,他可是实实在在带了一顶行军用的小帐篷。
如果愿意挤一下,勉强也能够睡下两个人。
现在好了,有了手上这枚“储物戒指”,李治已经在幻想着,到了下一处城池,可以肆意采购一些粮食和瓜果蔬菜。
滴血认主之后,李治就可以将自己的神识外放到“储物戒指”里,好大一片空间,足有三间房大小。
唯一的缺憾,就是无法在这里存放活物,当李治将这一点说出来的时候,立马遭到了孙悟空的白眼。
“小师弟啊,你还想存放活物?那不就成了一方小世界,或者随身携带的福地洞天了吗?你还真敢想啊!”
李治听完,也觉得自己的要求有点儿小过分,不过,要真有那样的物件该多好啊。
唐僧西行是需要苦修的,他可不是,他只是跟着一起来旅游的。
唐僧依然端坐在白马之上,望着马前走着的二人低头不语,若有所思。
“族叔,您不会还在生气吧?要我说大师兄根本就不用守那些清规戒律,什么不能喝酒、不能吃肉的。”
“有句话您没有听说过吗?‘酒肉穿肠过,佛祖心中留’,修佛修的是心,而不是简单的形式,完全可以‘以肉代菜、以酒代茶’的……”
孙悟空有很多的名号,其中两个最为著名,一个是之前的“齐天大圣”,一个是后来的“斗战胜佛”。
在李治看来,他更喜欢那个无忧无虑、自由自在,甚至有些无法无天的“齐天大圣”。
至于“斗战胜佛”嘛,那还是真正的美猴王吗?
“阿弥陀佛,九郎,你哪来的这些歪理?又岂能如此曲解修佛?”
听到李治的“歪理学说”,孙悟空一阵惊奇的赞叹,甚至还兴奋的原地翻了两个跟头。
唐僧却哭笑不得。
他深知自己这个“族侄”并非不学无术之辈,相反“文道”早已超脱了大儒境界,每每说出惊人的话来必有深意。
难道,他这次的“歪理”也不是随口而说的吗?
“阿弥陀佛,罪过、罪过——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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