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千五百零七章 披风争夺战(二十六)(2/5)
你就说这气不气人吧,罗宾王每次想到这事儿,血压都是蹭蹭的往上涨。
他得承认,当时他屠杀了全宇宙的超级英雄之后感觉到了无趣,狂笑来招募他的时候,他本来也是打着利用狂笑去往其他宇宙的主意。
但是这个世界上的求职不就是这样的吗?你想利用我的劳动力,我想利用你的资源,难道我还能什么都不求去给你当牛做马吗?
而且当时狂笑说得好好的,现在这些宇宙都要毁灭了,你所做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,不如跟着我干。
任谁听这话的意思不都是你现在的这家公司没前途,你跟着我干,我能给你更好的条件、更优厚的待遇、更广阔的发展机会。
结果把人骗过去之后就是要改造成没有意识的傀儡的,你这不是纯纯的把猪骗过去杀?
要说罗宾王对此完全没有怨气是不可能的,就算他那个宇宙真要毁灭了,那起码在毁灭之前,我在自己本土是作威作福的山大王,我想干嘛我就干嘛,死也是个快活鬼。
结果来了你这儿,你不给约定好的职位也就算了,还想直接洗脑控制,这都不是无良公司了,这简直是传销团伙。
但是毕竟来都来了,罗宾王也承认自己棋差一招,没弄过狂笑,但我也就只差一招,我也不作声,不拆穿你,自己悄悄跑了就完了,结果这么多个宇宙的罗宾还不够你祸祸的,非得把我摁在这儿。
你不让我跑,我一气之下准备带着所有人一起跑,结果你不咸不淡的来了一句“你鼓动他们也没用,他们只听我的”,任谁谁不抓狂?
而且最离谱的是,明明知道罗宾王想跑,狂笑也不在意,依然把他派出来搜集情报,那态度就类似于“小样,你还能跑出我的五指山?”
哪一个布鲁斯·韦恩也忍受不了这种羞辱,罗宾王当然就想搞个大动静,所以他才跑来了阿卡姆骑士的宇宙,想研究研究这个小丑和蝙蝠侠合体是怎么回事儿,目的就是为了某天能在狂笑那找回场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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