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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五十二章 令人头皮发麻的一首歌曲!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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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越说完,很多人瞬间就瞪大了眼睛。

众人没有想到,谭越居然要唱原创新歌!

谭越所写的每一首歌,无一例外均是精品以上歌曲,这也让很多音乐爱好者都对谭越的新歌有种极强的期待。

但是谭越出歌的速度并不快,很多人等到望眼欲穿,也没有能够等到。

而今天,谭越站在舞台上,居然说他要唱新歌了。

台下,很多观众们都疯狂了,毕竟能来这里花钱听演唱会的,都是比较喜爱音乐的。

“我的天呐!谭越老师要唱新歌?”

“哈哈哈哈哈,来值了,这次来的太值了!”

“本来谭老师上台已经很惊喜了,没想到他居然还要唱原创新歌啊,这......这也太幸运了,居然能碰上这种事。”

“《夜空中最亮的星》?这是什么类型的歌?歌唱星星的歌曲吗?”

“期待中!没有想到,居然有幸能听到谭越老师的新歌!”

谭越人气不差,甚至堪比一线大明星。

但他的出镜率毕竟不能和真正的一线大明星相比,所以还是有些人不认识他的。毕竟就算是真正的一线大明星,也可能会有人不认识。

当有人看到舞台上出现的人引发全场的轰动后,对舞台上那人的身份表示了疑惑,然后就被身边人给科普了一下台上那人以往的成绩。

当听到那么多如雷贯耳的歌曲、节目都是出自台上年轻人之手后,不知道谭越身份的人,瞬间就惊了。

人生赢家,也不过如此吧。

第一排处,许诺扫了一眼沫沫,然后看向陈晔,问道:“小陈,你知道老谭的这首新歌吗?”

许诺还不知道陈晔的身份,只以为她是一个比较幸运的女孩,得以担任谭越的秘书。本来他想问一下沫沫,但是心里猜测沫沫大概率是不知道的,所以便直接问了陈晔。

陈晔摇了摇头,道:“许总,我不知道啊。”

沫沫看了一眼许诺,然后开口道:“老大写歌,看的是灵感,有时候灵感来了,直接几分钟就能把歌写出来,然后随手记在一张纸上,不知道很正常。”

秦桃一直没有说话,她紧紧盯着台上,台上的谭越,舞台灯光照耀下,璀璨生辉。

她认真倾听,听谭越这首歌。

......

后台处。

一群人都在看着大屏幕,大屏幕中,同步着前台发生的事情。

听到谭越要唱新歌,许多工作人员议论纷纷。

张文华双手环抱胸前,心里担忧自己这次演唱会会不会被玩砸,但也很好奇谭越这首新歌,他对谭越写歌作曲能力,那是相当有信心的,毕竟当初谭越的一首歌,可是差点救了他的命啊。

张文华吞咽了一口口水,看着屏幕上的谭越,他在想,说不定,李志的缺席,谭总的填补,会给他带来意外的惊喜呢。

而在张文华旁边,魏宇同样瞪着眼睛,瞧着大屏幕,如果不是舍不得移开几秒钟的目光,他现在早就跑到前台,去看谭越唱歌了。

他对谭越的新歌,更加期待。

魏宇日常的工作,就是办公室批文件,开会,找谭越邀歌被拒,下班。每一天,周而复始,魏宇就是对谭越的创作能力太有信心了,所以才会不断地去想要向谭越邀歌,但总是邀不到,谭越的歌,太难得到了。

“文华,你信不信,今天的事情,大概率是一件好事。”魏宇开口说道。

张文华对魏宇这冷不丁的一句话给刺激的挑了挑眉,转头看向魏宇,“哦?”

魏宇淡淡道:“十个李志绑一块,也比不上台上这一位,你且看看吧。”

张文华闻言,心里对谭越以及谭越的新歌,越发的期待起来,“《夜空中最亮的星》,这歌名,貌似有些意思。”

......

舞台上,随着谭越和观众们互动结束,他也要正式开始唱歌了。

伴奏,开始在演唱会现场响起,这是现场乐队伴奏,随着话筒,传遍了整个演唱会现场。

《夜空中最亮的星》这首歌,伴奏并不复杂,而且相当一部分伴奏重量,还是在吉他上。

谭越用着熟悉的姿势,抱着吉他,手指挥舞间,细密的吉他声响起,其中间杂这电吉他、钢琴、小提琴等等乐器的声音。

在伴奏声中,谭越眼睛轻轻眯了一下,然后开始唱起来。

“夜空中最亮的星,能否听清,

那仰望的人,心底的孤独和叹息。

夜空中最亮的星,能否记起,

曾与我同行,消失在风里的身影。”

谭越一边弹着吉他,一边唱着这首歌。

他明明就站在舞台上,距离观众并不远,甚至距离第一排观众只有十几米乃至几米的距离。

但在现场观众们的眼中,谭越的身影,却是仿佛在极遥远极遥远的地方,就像是在......高高的夜空中,和一闪一闪的星星为伍,那么的遥不可及。

谭越的声音,略带一丝沙哑,和歌的已经很配,有种忧郁,有种孤独,有种让人哭泣的魔力。

到现在为止,还没有人听出,这是一首励志歌曲。

因为很多人,从这首歌里,听出了一种悲伤。

“卧槽,我居然感觉,我浑身发麻!这首歌,击中我了!”

“我能说,我被谭老师这几句歌词,唱的要哭吗?”

“不愧是谭越老师,真好听啊!我敢说,这首《夜空中最亮的星》肯定又是一首精品好歌!”

“这首歌目前看来很好听,但是作为研究天文学的本人,我觉得我有义务要补充一下,晚上时,天空中最亮的恒星是天狼星,最亮的行星是金星;而到了白天,最亮的恒星是太阳。如果不按照种类加以区分,金星就是夜空中最亮的恶那一颗星。金星在我们国家也叫作启明星或者太白星,是星系内唯一逆向自转的大行星。”

“兄弟,刚才挺乱,你说了一大串什么玩意儿?”

“我想要抱抱,谁能给我一个抱抱,这首歌,真的是唱进我心坎里了啊,不愧是谭越老师,每一首歌都写的这么好,他肚子里是有东西的。”

“那不是废话嘛,他肚子里要是有人的话,那不是得完犊子啊。”

“谭越老师的声音真好听,这首歌也真好听,我喜欢!”

台下,《夜空中最亮的星》只唱了四句,就很受台下观众的喜欢,掌声、加油声络绎不绝。

第一排,陈晔单手托腮,好看的眼睛,紧紧盯着台上的谭越。

她来给谭越做秘书,是征的家里长辈同意的,这让她很意外,因为她深知母亲一向眼光很高,一般人根本瞧不上,让自己去给人做秘书,这种事根本难以想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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